油烟净化器资讯
大气污染“十大行动”之一 餐饮油烟集中治理的基本情况
餐饮油烟整治有两大块内容:一是餐饮油烟整治;二是露天烧烤整治。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“十大行动”之一。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坚决打赢餐饮油烟集中整治攻坚战,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后,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立即行动,分别召开了工作动员部署会,对餐饮油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,严格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及其使用情况。
1、明确了组织架构和督导考核机制。2015年底前,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率、排放口设置和排放浓度达到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(DB37/597—2006)要求,完成未达标餐饮单位的限期改造。
3、明确了市区两级工作职责。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整治,由市和区环保部门牵头负责,城管执法等部门搞好执法配合;露天烧烤的整治,由市和区城管执法部门牵头负责,环保、食药、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。同时,各部门内部根据各自职责也都进一步细化分工。
4、明确了整治重点和工作步骤。
一是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整治重点以下着手:抓好源头控制,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要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和强化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;对已建成餐饮服务单位,通过采取联合执法检查、加强监管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治;认真对待涉及餐饮油烟的市民投诉,接到投诉立即查处。
二是对餐饮油烟整治重点拟划分四个实施步骤:各区环保局、高新区分局会同各区城管执法部门,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环评制度情况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建有6个(含)以上基准灶头的较大规模餐饮服务单位。对符合环评办理条件但未办理的,责令限期补办手续;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不正常运行的,限期整改。对逾期未能补办手续、完成整改的,分别由环保部门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严厉处罚。定期检查、抽测阶段各区环保局、高新区分局会同各区城管执法部门,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联合检查,强化运营过程监管。每月抽测油烟排放情况,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检查,重点复查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整改情况,对拒不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,填制《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移交单》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。对未办环评审批手续且超期仍未办理的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;对建有6个以下基准灶头、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小微餐饮项目,全面进行环评和三同时检查,督促进行限期整改;各区环保局、高新区分局每月组织一次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监督性抽测,抽测时发现超标排放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,依法处置。
三是狠抓了对露天烧烤的整治。今年以来特别是创卫关键时期,按照“全面控制、重点治理、规范疏导”的原则,充分发挥综合治理队伍的作用,在“防回潮、促长效”上下功夫,采取“四个不放松”的做法